教通[2013] 108号
各学院:
本学期期末统考课程定于
一、严格执行《云南农业大学考试管理暂行规定》,切实做好期末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。切实加强教风建设,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管理,召开考前会议,开展监考纪律及监考程序的培训,明确考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。切实加强考风建设,认真做好考风考纪主题班会的召开、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等工作,杜绝违纪、作弊现象。
二、统考课程的日程已排定,具体安排见考试日程表。
(一)请仔细核对相同课程是否安排在同一时段考试;各门课程选课人数是否正确,安排的考场是否能够容纳(参照教室一览表);同一班级的考试科目是否有冲突。
(二)需要各学院安排监考教师的课程见考试日程表“监考教师”栏,容量为60人的教室,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;容量为90人以上的教室和阶梯教室,每个考场不得少于3名监考教师。
(三)请教学秘书登录jwc.ynau.edu.cn/ksgl网站,按照各学院所需监考的科目提交监考教师信息,并于
(四)请教学秘书根据考试日程表的安排,分考场打印本学院负责监考课程的学生名单,以便监考教师安排考场座次及学生查询。
三、印制试卷的工作须于考前3天完成,并按照考场容量分装试卷。认真履行各环节的清点及签收手续,明确职责,规范管理,确保试卷在印制、交接、保管、传递等过程中的安全、保密。
四、各学院须提前把考试日程通知到每一位监考教师。监考人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严肃考试纪律,不做聊天、看书报、玩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事情。一经发现,将严格按照《云南农业大学教学责任事故处理暂行规定》进行处理。
五、监考教师需佩戴监考证,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次表,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。发现舞弊学生,应准确掌握证据,按照处理流程及时进行处理。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应立即清点考卷,并将试卷和填写好的《考场情况登记表》一并交回学院。有违纪或作弊考生的考场,请学院及时将《考场情况登记表》报教务处综合科。
六、考试期间学生须持身份证、学生证(或校园一卡通)及必要的文具入场对号入座。禁止携带任何书籍、笔记、资料、草稿纸以及手机、录放音机、电子记事本等物品。考场内须服从监考教师的安排,严格遵守考试纪律,诚实应考。
七、各学院须安排巡考人员,每天检查监考教师到位情况及考试情况;课程所属学院须安排任课教师巡考,以便及时解决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。请于
八、统考课程收卷地点:二号楼和五号楼在教师休息室,七号楼在值班室(六号楼的试卷交到七号楼C区值班室,综合楼的试卷交到外语学院办公室)。
九、考试时间安排:
场 次 |
时 间 |
内 容 |
第一场 |
上午7:40 |
监考教师进入考场编排座次 |
上午7:50 |
学生进入考场 | |
上午8:00—10:00 |
考试 | |
第二场 |
上午10:10 |
监考教师进入考场编排座次 |
上午10:20 |
学生进入考场 | |
上午10:30—12:30 |
考试 | |
第三场 |
下午1:40 |
监考教师进入考场编排座次 |
下午1:50 |
学生进入考场 | |
下午2:00—4:00 |
考试 | |
第四场 |
下午4:10 |
监考教师进入考场编排座次 |
下午4:20 |
学生进入考场 | |
下午4:30—6:30 |
考试 | |
第五场 |
晚上7:10 |
监考教师进入考场编排座次 |
晚上7:20 |
学生进入考场 | |
晚上7:30—9:30 |
考试 |
附:2013—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日程表
教 务 处
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